凡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学生均可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国际教育部领取《北京十一学校国际教育部学生入学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或在网上下载入学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如下材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张复印材料)
1 、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十一学校国际部学生入学申请表》 ( 需贴好照片 ) ;
2 、 有效签证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包括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和居留许可页);
3 、学生家长的护照复印件;
4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5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本人前 3 年的成绩单原件(中文或英文或韩文 , 需加盖学校公章);
7 、监护人有效证件原件和相应复印件一份(监护人需有北京正式户口或北京市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8 、委托监护人的公证书。父母需持与孩子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监护人一起在海淀区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证明需在该生所在国的驻华大使馆认证;父母不能来华者 , 可在本国办理 , 即到中国驻学生所在国使领馆进行认证并将公证书及认证书寄往我校。
9 、近期免冠正面 2 寸照片 8 张、 1 寸照片 8 张。
10 、如有汉语水平考试( HSK )等资质证书,提供原件(供验看)和复印件 1 份。
11 、报名费 400 元人民币。
其他说明:
1 、现已在中国学习的学生还需提供在华学校转学证明 ( 需加盖转出学校的公章 ) 。
2 、没有办理居留许可的学生,必须在入境 30 天之内办理居留许可, 18 岁(含 18 岁)以上未经体检的学生在入境十天内,学校将组织去北京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 、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报到时间报名并办理好缴费手续。开学 1 周后仍未报名缴费的,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4 、学生报名后两周之内转学或退学的 , 退还学费的 50 %和未发生的住宿费。报 名 30 天之后转学或退学的,学费将一律不退。
申请表:
在华事务担保书:
课程表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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