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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
| (Adapted from gb.cri.cn) |
近年来,中国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从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职工的保障权益也得到保证。到2002年底,全国有11129万职工和3608万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 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5490万人,比上年增加753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38万人,参保的离退休人员3852万人。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是目前中国覆盖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2002年,中国的医疗、保健、防疫等卫生机构已发展到29万个,病床床位321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44万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大城市中均设有高水平的肿瘤、心脑血管、眼科、牙科、中医以及传染病等各种专科医院和众多综合医院;各省、自治区的中等城市中均设有现代化设施完备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现在,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在广大农村有了一定基础,全国有县医院2000多所,乡镇卫生院4.8万个。
2003年末,中国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0895万人,增加149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977万人,参保退休人员2918万人。
失业保险
中国人口多,就业压力大。为了缓解就业矛盾,从1993年起,中国政府实行劳务市场政策,广开就业门路;特别针对近年来由于调整产业结构而出现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现象,中国政府还实施了再就业工程。到2002年底,全国城镇从业人员达24780万人;1998年以来,先后有1800多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实现了再就业,200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在各类事业单位实行的失业保险制度,促进了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劳动力统一市场的形成。到2003年末,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0373万人。最低生活保障 中国所有城市和县城均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标准的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2003年,中国共有2235万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对城市贫困人口的全员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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