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留学生应于《辽宁大学留学生录取通知书》所指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留学生入境后,请持以下材料到 辽宁大学汉语国际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办理报到手续:
1、《辽宁大学留学生录取通知书》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
3、《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4、护照照片7张
交验护照,凭有效签证(X、L或F签证)办理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1、从国外来的新生,所持的健康证明如果不是《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来校后须到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方可办理居留许可证件。
2、从国内其他院校转来的留学生,必须在离开前到当地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变更、迁出手续。来到辽宁大学后,须交验护照和居留许可,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居留许可的变更、迁入和延期手续。
3、沈阳市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新生在入境后,须在不同签证种类的有效时间内办理居留许可申请手续,超过规定期限,将处以罚款。
留学生报到时,必须按规定足额交纳各项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注册费等)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留学生交费后,请妥善保管交费的收据,以备查用。 |